户晨风:你这是违法的,这是违反刑法的。
某网友:这是违反刑法的。
户晨风:这叫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
某网友:知道吗?首先这不是,这是违反刑法的。
户晨风:咱们聊这个就没意义了。
某网友:违法的聊他干嘛呢?我先跟您讲一下,首先这不是社会,因为到了最后一层的话,他是把这个钱给用完了的,但是这个手段本身来讲的话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是符合法律程序。
户晨风:另外我跟你讲啊,我跟你讲了,按照合同来。
某网友:比如说我和合同约定了,比如说五百万,他最后划三千万,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刚才都跟你讲了,按合同来,按合同来,合同是最大的。您怎么知道就按合同来的?我刚才阐述的可是一个能够被查证的一个事实,而且这个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在当地付出公诉了。公诉的原因是什么?公诉的原因是因为他拿五百万把这个楼盖完,他拿三千万才干完,那是他自己的事啊,按合同来啊。按合同来的结果是什么?不是乙方承担,那这个地方就变了,因为甲方出于某种目的必须要让这个500万膨胀到3000万,或者让50万膨胀到300万,这是他的出于某种目的。但是这个目的可能不合法,但是他所有的手段都是合法的。您在怎么样的一方向上有可能是事实,但是绝对是个例,就是无法不代表普遍社会现实。可能是代表的是个例,普遍社会现实的意思是它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这个东西可以被当作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讨论,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具体案例嘛,就是一个例嘛,它普遍社会现实不是这样啊,也许是一个个例。但是我讲的,我讲的确实是您刚才说的这样的一个普遍里面的一个个例,但是这个个例它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是您不能够,它得出来的结论是您不能够仅凭仅凭他的这样的一个工程本身的一个性质和他的这个实施状态去判定甲方和乙方谁在这方面有更多的诉求。我的意思是这个。
户晨风:不是啥更多诉求啊,就你这个甲乙双方关系本来就不正常,都是想违法的东西。
某网友:啥诉求啊?我说的是很正常的,因为甲方和乙方在这个合同里面就达成的这样的一个结果是非常非常明晰的,这个成本就是三毛,你这是违法的。打他们钱然后再给甲方高层,这违法的。哪违法的?不是乙方给的,不管是怎么给的,你这个不是我们社会绝大部分的普遍现象,你这个是一个个例。我真的服了,能明白吗?
户晨风:你讨论这个就没意思了。
某网友:这个个例是现在能够被当作一个案例进行研究的问题,我不是为了说明我不是为了说明这个东西是具有什么样的普遍性,而是说明这个案例本身内涵的有一个有一个道理,就有一个结论,就告诉你一个结论,就是你不能够仅凭目前的摆在明面上的这样的一个照片合同和他就实施的这样的一个公开项目来判断他的这样的一个。以双方的这个关系这个问题应该不用我强调吧?这应该没问题吧?你讨论这个无具有普遍性的一个例得出假以双方之间的关系。通过个例得出一个普遍性关系。
户晨风:通过一个个例得出一个普遍性关系。
某网友:你听一下你自己说的话,你听一下你自己说的话,你刚才说的是常常一个情况下是以方亏了,而我自己说是没事没事,您说您说,我觉得这一点上来说的话,您刚才说的那个情况属于我说的我的这个结论。我都想听一下我们这个户晨风同事他对这个合法性有什么高见。
户晨风:有什么高见啊?有SC是吧?好,我读一下SC啊。xxxx说,连麦的哥们网不好,让本来就听不懂的东西更加听不懂了。对你网有点问题啊。
某网友:好生存者。
户晨风:说网友打断户子,户子说你让我说完,户子打断网友,网友说让我说完,户子说停停停。我说的时间总体上来讲还是这个连麦的网友说的多,我说的时间总体上来讲还占比不高。
某网友:SC怎么说?
户晨风:听到那声禀赋,这种A4雕花搞出来的词就没必要再拉扯了。看好了,学哲学就这个下场。
某网友:好的,适合下场。但问题就在于如果说没有这样的一个东西的话,本身很多我们现在的这样一个合理性的东西,就是说白了合理的东西都可以被摆出来,那它为什么不摆出来呢?
户晨风:我跟你讲啊,你这个绝对是涉嫌违法的。
某网友:以防够甲方的钱然后再洗干净再给到甲方的那些高层。
户晨风:签合同的人,这个东西简直是涉嫌违法啊。您说到这个点上,这个违法是谁违呢?你不管最终抓到谁,这个行为本身肯定是违法的。
某网友:你放到甲方的钱,你放到甲方的钱,然后你放在起牌之后再给甲方,这个钱好好地用完了。
户晨风:感谢涂涂。
某网友:感谢涂涂。对,以合法的手段回到甲方手上来。对你这是提前,不是他的甲方,我再说一遍,不是甲方,是甲方的上手。
户晨风:对嘛,甲方上怎么是公司高上不上层嘛?对,这是洗钱,你这肯定违法。
某网友:不是合法的,是合法的。您听我讲是合法的,那当地的那个称呼叫什么呢?叫本地的这个居民参与到这个工程录的临时受到招聘的这样的一个居民,他以一种形式把这个把这个资金重新投入到具体的这个防洪防汛所需要的这样的一个工作当中,就投入了这样的一个这样的一个捐,就不能叫捐啊,这个投入的过程本身是合法的,因为它属于是正儿八经的把这个钱给收回来,把不必要的这样的费用收回来。但是最后的结果就是目前的这个账面上摆着的就是三百三百万,这不属于细心。
户晨风:属于细心?您对合法性的理解是不是有点太过于?
某网友:你听一下你自己说的话,乙方套甲方的钱,然后再以合法的手段给到甲方公司高层。乙方不是乙方啊,不是乙方啊,我再说一遍,不是乙方,从来不是乙方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甲方在动,乙方是不管的,乙方都是收钱办下去办的事。
户晨风:是你刚才说乙方套甲方的钱,然后再合法的给到甲方公司高层。
某网友:啊,这句话是您自己说的,这句话是您说的,不是我说的。我说的一直都是甲方高层以一种非常合法的形式,合法的形式将这个资金进行回笼。而且这个情形并不是您所说的这样的一个所谓的片面的,我片面的这个势力本身当然是片面的,但是它反映出来的问题却不是片面的。刚才已经跟您说了我的结论是什么,我的结论是本身来讲的话,假以双方在这样的一个BIO这样的一种,就是政府投资也就是基建投资的这个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您说的那样所谓的假以双方按照合同办事的这种情形